展覽名稱:2018 香港秋季燈飾展Hong Kong Int’l Lighting Fair(Autumn Edition)
展覽日期:2018 年 10 月 27 – 30 日 (4 天)
展覽地點:灣仔.香港會議展覽中心
展覽簡介
香港貿發局主辦的第 20 屆香港國際秋季燈飾展將於 2018 年 10 月 27 至 30 日假香港會議展覽中心 舉行。
其中秋季燈飾展和香港國際戶外及科技照明博覽合組成全球最大的燈飾商貿平台。
2017 年匯聚來自 38 個國家及地區,超過 2,670 家廠商參展,吸引來自全球各地超過 42,000 名買主 入場參觀採購,
會中交易景況熱絡,80%以上的廠商均十分肯定本展之績效,同時亦表達再次參展的 意願。
參展注意事項
(1) 新舊客戶可同步報名,舊客戶(舊客戶為參加2017秋季燈飾展或2018春季燈飾展且於2018年 3月29日前報名繳費)先 選定後,再由新客戶選位
(2) 除以上新舊客戶優先選位順序外,廠商選位順位以攤位面積大小及刊登貿發局廣告額及完成報名手續之先後順序安排
a.刊登廣告額計算以7月15日前確認之廣告額為主,逾期確認之金額不列入計算 b.如有同攤位數者,則廣告額高者 先
選位;如廣告額亦相同,則先繳攤位費者先選;如所有條件 均同,則抽籤決定順位
(3 ) 2018秋燈展依產品分區展示:
名燈薈萃廊(品牌專區):1號館館內及走廊;
家居照明:3號館及2樓走廊及1樓會議室;
商業照明:3號館及4樓走廊及大會堂;
LED及環保照明:5號館及大會堂及博覽道(地下一樓)
智能燈飾及照明方案:4樓君爵廳
※ 所有參展商依其產品選擇一個產品區,且其產品屬性必須符合該產品區
※ 申請名燈薈萃廊(品牌專區)者,須提供品牌商標註冊證明副本,且該區僅接受申請空地攤位廠 商(27平方米
以上攤位方得以申請空地攤位)或申請該區專用之特級攤位,並請同時再選擇另 一個產品區,如未能排入名燈薈
萃廊時,大會會安排其進入適合之產品區
※ 主辦單位有權更改或取消任一產品區或其攤位,且得拒絕分配展位予不符產品區的申請廠商 (4) 舊客戶可
保留使用與2017年秋燈展時相同之攤位面積(限原產品區但不保障原攤位位置),另 可申請擴增攤位,但大會
有權決定最終同意擴增之攤位數量,如有廠商溢繳攤位費,另由大會無息退還
※ 大會得依供需狀況決定新客戶最終能取得之攤位數量,新客戶刊登大會名錄(香港貿發局燈飾 雜誌)廣告者,可享優先 安排攤位,
但如最終未取得攤位或有溢繳之攤位費另由大會無息退還, 大會並不保證所有申請之新客戶皆可獲分配攤位
(5) 大會報名表以英文填寫,表上填寫之公司名稱須與大會名錄刊登,攤位公司招牌及展後收據 公司抬頭一致,廠商不得要求更改
(6) 繳交報名表時請一併繳交台灣營利事業登記證,未繳交者恕無法受理報名
(7) 2018年3月5日開始接受報名,之前報名繳費之廠商均視同3月5日報名
(8)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本報得隨時補充加註
(9)報名截止日: 2018年3月29日
攤位費用
項目 |
攤位費 |
備註 |
A型攤位(含基本裝潢) |
USD 5,905/9平方米 |
2.5米高隔板、3米有鎖地櫃、2層3米長之層板、3個 800w插座、3盞投射燈、1張會談桌, 3張椅子、地毯 |
B型攤位(含基本裝潢) |
USD 6,365/9平方米 |
2.5米高隔板、3米有鎖地櫃、2層3米長之層板、3個 800w插座、3盞投射燈、1張會談桌、 3張椅子、3層 陳列展台、地毯 |
空地攤位(不含裝潢) |
USD 597/每平方米 |
一般展區 至少27平方米,需配合大會裝潢規範作業 |
特級攤位(含基本裝潢) |
USD 8,440/9平方米 |
名燈薈萃廊(品牌專區) |
空地攤位(不含裝潢) |
USD 606/每平方米 |
名燈薈萃廊(品牌專區) 至少27平方米,需配合大會裝潢規範作業 |
※轉角費用:開兩面加收攤位費之5%;開三面加收7.5%;開四面加收10% ※轉角費可於選位後再行繳付,先行預繳者亦不保證可得轉角攤位 ※大會另提供各種升級裝潢攤位,詳情請見報名表 |
報名方式
(1)填妥報名表並簽名蓋公司章並繳交營利事業登記證 (2)費用一次繳清,匯款香港貿發局或開立美金匯票(憑掛號郵戳登記時間) (3)新客戶請開立匯票,如最終無法取得攤位,則退還匯票
Account Name:HONG KONG TRADE DEVELOPMENT COUNCIL
USD Account Number:006-391-17818958 Swift Code:CITIHKHX
Bank Name:Citibank, N.A. Hong Kong Branch 花旗銀行香港分行
Bank Address:Citibank Tower, Citibank Plaza, 3 Garden Road, Central, Hong Kong
※匯款後請提供水單至 vicky.chen@udngroup.com 陳昭如小姐 ext.3181
台灣區照明燈具輸出業同業公會會員報名辦法
(1)公會將申請補助款予參展之會員廠商,公會會員須將攤位費支付予公會,由公會轉付大會並 開立收據予會員廠商
(2)所有公會會員報名及攤位選位排序仍依經濟日報/中經社參展事項辦理
(3)攤位費用
展區 |
A型攤位 |
B型攤位 |
空地(至少27平方米) |
一般展區 |
TWD 188,960 |
TWD 203,680 |
每平方米TWD 19,104 |
名燈薈萃廊(品牌專區) |
特級攤位TWD 270,080 |
每平方米TWD 19,392 |
|
※轉角費用將由經濟日報/中經社於選位後統一收取 |
請開立即期支票,
抬頭:【台灣區照明燈具輸出業同業公會】
註:公會報價依美金兌台幣匯率1:32計,將以實際匯款大會之匯率再行計正確攤位費台幣金額,多 退少補
(4)補助辦法及細則請另洽公會詢問。(02)2999-7739 分機15 聯絡人:林小姐
*請特別注意: 已自行向經濟部申請個別補助者,本會將無法受理報名,以免造成重複申請之情事。 若因未主動告知本會已自行向經濟部申請展覽補助而造成重複申請之行為者
,經濟部除將補助款 收回外,另會將該公司之補助申請資格停止。
注意事項
Ø 經濟日報另提供旅行及運輸代辦服務,將由承辦公司提供詳細報價資料
Ø 廠商報名後要求退展,攤位費無法退還
報名請洽:曾 秋 金
0933-134165
留言列表